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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聯社
今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的處罰信息顯示,交銀理財因存在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規范,以及理財業務投后管理中勤勉盡職義務履行不到位等問題,被處以罰款 1750 萬元。
這不僅是 2025 年理財公司領域的首張罰單,也創下理財公司罰金新高。
2月8日晚間,交銀理財回應財聯社記者稱,對這一監管處罰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同時,監管指出的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
資深金融監管政策專家周毅欽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此處罰涉及兩個問題,一是信息披露不規范。信息披露未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執行,例如未充分披露產品風險、收益波動、底層資產變動等關鍵信息。二是投后管理失職。主要是指向管理人對理財資金投后的資產持續跟蹤、風險控制不足,出現了信用風險等問題。這兩類問題直接關系到投資者權益保護與金融市場穩定,均屬于資管行業合規的核心環節。
信披披露成監管關注重點領域
實際上,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規范一直都是理財公司監管的重點領域。回顧 2024 年,共 8 家銀行理財子公司受到監管處罰,累計罰款金額達 3120萬元。僅僅2024年 6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一口氣披露五筆理財公司罰單及一家銀行的罰單,罰款總額達 3250 萬元。其中,招銀理財、信銀理財、平安理財、建信理財以及招商銀行均因理財業務 “信息披露不規范” 等事由被處罰,罰款金額依次為 850 萬元、750 萬元、650 萬元、400 萬元、350 萬元。
更早之前,2023年4月,杭銀理財因理財產品信息披露及銷售管理不規范,信息登記及數據報送不準確,被原浙江銀保監管局處以罰款45萬元。
周毅欽補充,信息披露不規范是理財公司老生常談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可能侵犯投資者的知情權,導致投資者無法全面、及時、準確地了解產品的真實情況。此次處罰表明監管對‘賣者盡責’的要求進一步升級,旨在警示其他機構,強化行業合規意識。
資管新規之后,監管對于理財業務、理財產品信息披露要求日趨嚴格。相關媒體報道,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于去年6月向包括銀行理財公司在內的公司下發《資產管理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
其中,《征求意見稿》具化產品募集期的信息披露相關要求,包括產品的銷售文件、產品說明書以及特殊事項、業績比較基準、風險揭示文件、產品投資者權益須知、產品托管協議、產品發行公告或報告等。同時,進一步明確產品存續期信息披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