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冰
2025年開年,支付機構在反洗錢業務上“栽跟頭”。日前,易聯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聯支付”)、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科融通支付”)收到中國人民銀行大額罰單。
具體來看,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易聯支付因違反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被處罰款90萬元,時任易聯支付董事長兼總經理一并被罰3萬元。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海科融通支付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被罰款186.57萬元。時任海科融通支付總經理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罰款9.53萬元。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葉銀丹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反洗錢工作不力、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等仍是支付機構違規被罰的重災區。罰單數量和金額均有所上升是行業監管進一步細化的結果,表明支付行業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強。”
“上述支付機構受罰多因為反洗錢不力,由此也可以看到部分支付機構對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支付機構必須建立健全反洗錢合規管理體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表示。
一直以來,反洗錢領域是支付機構違規的“重災區”。回顧2024年,支付機構收到超60張罰單,罰沒金額超億元。其中,多家支付機構因反洗錢不力受到中國人民銀行處罰。
在反洗錢領域,支付機構罰單不斷的背后原因有哪些?葉銀丹認為,一是機構端反洗錢意識不到位。部分支付機構對反洗錢的認知仍有一定偏差,支付機構管理層對合規工作和風險控制的重視程度不夠。二是客戶身份識別和盡職調查措施不到位。在用戶開戶和交易過程中,部分支付機構未能嚴格執行客戶身份驗證,導致“虛假身份”和“匿名賬戶”等問題出現,從而為洗錢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三是技術監控系統不夠完善。部分支付機構的反洗錢監控系統存在漏洞,無法高效地處理復雜的交易模式。四是外部環境較復雜且變化快。洗錢手段不斷升級且越來越隱蔽,而支付機構未能及時更新和完善反洗錢制度以應對這些變化。五是合規培訓不足和缺乏專業人員。
支付機構應如何加強和完善反洗錢工作?“針對反洗錢工作,支付機構不僅要從制度建設上完善內控制度,而且要在業務發展中做好客戶身份識別,對于大額和可疑交易要及時上報。同時,支付機構還需強化科技手段應用,加大數據監測和分析,并在內部做好教育培訓。”婁飛鵬說。
葉銀丹建議,一是建立和完善反洗錢風險管理體系。明確合規管理責任,指定專門的合規團隊或反洗錢官,確保合規體系的有效性。二是加強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盡職調查。三是完善可疑交易監控與報告機制。四是加強員工反洗錢培訓,確保員工了解相關要求及具體操作流程。五是強化與外部監管機構的合作。六是不斷引入和應用先進的技術手段,提升反洗錢工作的效率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