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東方集團涉嫌重大財務造假面臨退市風險 股價跌停受損股民可索賠
2025年2月28日晚間,東方集團(維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集團”或“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已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階段性調查進展情況,現已初步查明,東方集團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財務信息嚴重不實,涉嫌重大財務造假,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若后續經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執業證號: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1年4月30日-2024年6月21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投資者,可通過“新浪股民維權平臺”自愿登記索賠。(趙敬國律師專欄)
根據證監會通報,東方集團在2020年至2023年期間,財務信息嚴重不實,存在涉嫌重大財務造假的惡劣行為。這一行為不僅嚴重違背了證券市場的誠信原則,也對廣大投資者造成了極大的誤導,使其在投資決策上遭受重大損失。目前,相關調查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當中。由于該財務造假行為性質惡劣,東方集團的股票極有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這對于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同時,公司還面臨著不符合重整條件的風險,并且預計無法按期歸還用于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
3月3日,東方集團開盤一字跌停。從公司的業績表現來看,2020年至2023年期間,業績持續低迷,凈利潤連續多年處于虧損狀態。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事件中,相關中介機構也難辭其咎。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作為東方集團財務審計的負責機構,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連續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然而在2023年卻突然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其審計工作的前后不一致,以及對財務造假問題未能及時發現和披露,使其大概率將為此承擔連帶責任。此外,保薦機構國投證券在東方集團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問題上,未提出任何異議,同樣可能面臨相應的責任追究。這也進一步凸顯了中介機構在證券市場中“看門人”角色的重要性,以及其失職所帶來的嚴重后果。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21年4月30日-2024年6月21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投資者,可發起索賠。
信本股民索賠團隊提醒,東方集團連續四年財務造假,因此受損的投資者,可自愿發起索賠登記。
維權條件:
東方集團:于2021年4月30日-2024年6月21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賣出。(具體賠付范圍由法院確定)(東方集團維權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敬國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趙敬國律師,于1999年取得律師資格,法學理論知識扎實,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開始律師執業,承辦過千余起各類訴訟案件,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爭議處理經驗,尤其擅長處理證券糾紛、金融、不良資產等方面的業務。執業至今,趙敬國律師代理投資者訴多家上市公司索賠案件,已經勝訴或已經獲賠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賠、中兵紅箭索賠、步森服飾索賠、中潛股份索賠、奧瑞德索賠、獐子島索賠、天神娛樂索賠、撫順特鋼索賠、飛樂音響索賠、香溢融通索賠、延安必康索賠、歡瑞世紀索賠、紫晶存儲索賠、澤達易盛索賠、安妮股份(維權)索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