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以來,銀行接連收到監管罰單,其中多位從業者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1月9日,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延金罰決字〔2024〕29號-32號)顯示,因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延邊金融監管分局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延邊分行罰款40萬元。
崔某(時任中國銀行延邊分行行長)、孫某(時任中國銀行延邊分行行長)兩名高管被警告;王某新(時任中國銀行延邊分行個人金融部職員)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1月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披露的銅金罰決字〔2024〕5號、6號、7號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銅陵皖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內部控制不到位”方面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銅陵監管分局罰款35萬元。
同時,時任銅陵皖江農商銀行行長戴敏因“內部控制不到位”受到警告處罰;時任銅陵皖江農商銀行客戶經理楊剛皆因“內部控制不到位”受到“禁止終身從事銀行工作”的處罰。
此外,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同金管罰決字〔2024〕22號)顯示,因趙少鵬(時任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大同御河北路支行行長)對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大同御河北路支行貸前調查不盡職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大同監管分局禁止趙少鵬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